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古市镇十五里村、寺口村、山下阳村 |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 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总投资6****4.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2.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3万元。项目区总面积4****1.2**$3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渠系建筑物、地力提升工程和农田数字化工程,其中田块整治工程共计6***4.2**$3亩,新建及改建渠道共计1注册后查看1m,新建机耕路7****2m,新建堰坝2座,生态净化池2处,新建农桥两座。 |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施工期在施工机械冲洗场地设置集水沟,收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在施工区设置隔油沉淀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油类物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做好场地清洁工作,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对开挖产生的土方及时覆盖篷布,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集水沟。营运期利用新建生态净化池针对农业灌溉尾水进行净化;定期对生态净化池等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控制生态净化池内植物数量。施工期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注册后查看0-2****0)中表1的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营运期净化后尾水进入松阴溪,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2)中的 Ⅲ类标准,灌溉用水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4-2****1)中表1水田作物的限值要求。 废气: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措施,指定专人对进出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保洁、限速管理,加强工地内部的管理,对施工道路、物料堆场进行洒水抑尘,加强挖掘机、推土机等燃油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合理调配车辆运输;营地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CO、NOx、HC,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此外项目施工期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干化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恶臭,其恶臭污染因子主要为臭气浓度,其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中表1的二级标准;施工期在施工生活营地内设置有食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屋顶排放,其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注册后查看3-2****1)的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噪声: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处,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 固废:施工期各施工场地开挖用于工程的土石方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堆放于工程范围内周边区域,就近堆放,并尽量回填至原处;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对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类危废应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态: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工程施工期间剥离表土,临时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机耕路两边设置绿化防护带,选用当地优势物种。营运期定期对灌溉渠道、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对路边枯死植物进行生态补植,做好项目区内农田建设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5年5月8日至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8-8注册后查看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3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