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铜陵市佳定电镀有限公司《年产1700吨金属带材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审批项目
安徽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铜陵市佳定电镀有限公司《年产1****0吨金属带材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批 文 号:铜环审[2****5]1**$3号
发文日期:2****5年0**$3月0**$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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