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兰发改能源〔2024〕399号)
你公司报来《关于八盘峡水电站全面技术改造工程的请示》(甘盐电生技〔2024〕155号)收悉。按照《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1年本)》、《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编号No62006245367、《评估事项备案表》、《水电水利规划总院对八盘峡水电站全面技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西北勘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黄河八盘峡水电站全面技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八盘峡水电站全面技术改造工程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三、建设的必要性
八盘峡水电站1号-5号水轮发电机组自1975年首台机投运以来,机组已运行近50年,设备显著老化,机组效率低,机组故障频发,机组运行振动加剧,存在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设备缺陷及隐患。为提升设备健康水平,消除电站运行安全隐患,并改善机组性能适应电力系统运行要求的能力,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八盘峡水电站位于黄河龙羊峡至桃花河峪段干流梯级开发规划的第十六个水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252兆瓦。八盘峡水电站在不改变枢纽总体布置与水库特征水位、不改变现有建筑物结构、不影响其他机组的正常运行、不增加工程占地、不改变周边环境、不改变进水口流道、蜗壳等情况下,对八盘峡水电站1-5号机组全面技术改造,考虑对机墩、转轮室等土建结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局部改造,通过全面技术改造,重新设计、制造、更换水轮发电机组,1号-5号机组单机装机容量由原36兆瓦增容至39.8兆瓦。6号机组40兆瓦装机容量不变,共计增容19兆瓦,总装机容量239兆瓦。
八盘峡水电站全面技术改造包括水轮机转轮、导水机构、导叶调节装置、顶盖、接力器、主轴、水导轴承、转轮室及调速器系统进行整体改造;尾水锥管空化损坏部位修复;发电机、配电装置进行整体改造;电气的发电机励磁系统、厂用电系统、监控系统及自动化元件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66147.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六、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6年(2024年-2029年)。
七、招标方案
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招标工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表。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1.如本项目发生如下情形:(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五)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2.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3.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甘肃省和兰州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4.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