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夏洞村委格木桥侧
项目概况:
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夏洞村委格木桥侧,项目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14084.9平方米,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本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区域内新增刮胶工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刮胶房、1条刮胶生产线和树脂存放区。
2023年10月,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委托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完成《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14日经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建设,环评批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云城)审[2023]22号,2023年11月14日)。
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建设,并于2024年2月竣工。2024年2月27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5300MA532CME7P002Y,有效期限:自2024年02月27日至2029年02月26日止),2024年3月进行调试生产,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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