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5年4月1**$3日—2****5年4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3.com,传真:4注册后查看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注册后查看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摩托车发动机主副轴齿轮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龙青支一路2号 | 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分别在滚齿、剃齿、插齿、拉床、抛丸、外磨、车床及装配加工空置区域增设8台滚齿机、4台剃齿机、1台插齿机、1台拉床、1台抛丸机、4台外圆磨床、6台车床及1台装配流水线,在2号车间南侧新增2条热处理生产线。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摩托车发动机主副轴齿轮2***0万套(本次扩建项目新增产能6**$3万套)。 | (1)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员工洗手废水和空压机含油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1.0m3/d)预处理,热处理清洗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调节+隔油+混凝沉淀+气浮+厌氧+缺氧+好氧”工艺,处理规模5m3/d)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现有生化池(2**$3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三级标准后(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注册后查看2-2****5)B级标准)排入青杠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2)一级A 标后(COD、BOD5、氨氮、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2)IV类标准)外排至璧南河。 (2)废气 湿式机加废气:由于生产加工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少,且使用切削液设备较多,设备较分散不便于收集,故湿式机加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抛丸粉尘:4台抛丸机产生的抛丸粉尘分别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3m排气筒(DA0***1)排放。 渗碳、淬火、回火废气:2台渗碳炉产生的渗碳废气采用2个小火炬燃烧;2台箱式多用炉、2台回火炉炉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淬火废气、回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油雾净化处理器处理;燃烧后的渗碳废气和油雾净化后的淬火废气一并经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2)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含油废金属、废钢丸、废包装、抛丸粉尘,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交物质公司回收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金属、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淬火油渣、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进行管理。 生活垃圾、生化池污泥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理。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