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潍坊格润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兽药(含中药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潍坊格润药业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现我局对潍坊格润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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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年产1****0吨兽药(含中药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5年5月2**$3日-2****5年6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8注册后查看9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6号阳光大厦1**$3楼西区
邮编:2注册后查看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年产1****0吨兽药(含中药提取)项目 | 潍坊经济开发区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