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玄武大道6***9-1**$3号(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临床研究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玄武大道6***9-1**$3号(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临床研究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市玄武大道6***9-1**$3号3**$3幢、3**$3幢
项目概况:
利用现有载体,建设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技术研发平台,总改造面积1注册后查看9.4**$3平方米,其中3**$3幢建筑面积6****6.0**$3平方米,3**$3幢建筑面积6****3.3**$3平方米,包括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部分消防设施升级、暖通工程、信息化工程、研发专项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1**$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8注册后查看2
电子邮箱:1注册后查看6***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3号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1***0注册后查看9****6
电子邮箱:9注册后查看9**$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方式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将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发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