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拟对洛阳科丰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科丰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拟对洛阳科丰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dname="a6fe16132b6a931350ffd8c7b66891b8">】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科丰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9-6注册后查看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1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科丰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洛阳市科丰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伊川县河滨街道小庄村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河滨街道小庄村,属于扩建项目;现有厂区占地面积5注册后查看4.6**$3㎡,原有项目规模为年产1万吨炼钢保护渣;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扩建完成后年产8万吨炼钢保护渣:主体工程(依托现有1#、2#生产车间对配料、输送、生产、包装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3#生产车间增加雷蒙磨,升级现有各环节废气治理设施)、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研发中心、库房)、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天然气、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原料罐、配料罐、振动筛、提升机、搅拌机、雷蒙磨、水磨机、待喷池、热风炉、造粒塔等;主要原辅材料:硅灰石、水泥熟料、纯碱、石墨、碳黑、淀粉、天然气;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①采取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②出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收集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伊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①燃气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配料、输送、搅拌、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对应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各生产工序废气合并经2**$3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②雷蒙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3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③筒仓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对应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3米高的3#、4#排气筒排放。

车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2****9-2****1)表1排放浓度限值;雷蒙磨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表2二级标准;筒仓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3-2****0)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3-2****0)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①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②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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