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7月1日-2****4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2-8注册后查看1传真:0****2-8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P2生物安全检测实验室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7号 | 纳奇科化妆品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气:(1)实验室设计为洁净车间,设有强制通风换风系统,实验室设有通风柜,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抽风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3m高排气筒排放(DA0***1);菌液培养在净化工作台上进行,产生的生物气溶胶通过高效过滤器处理。 二、废水:低浓度器皿清洗废水(不含氮磷污染物)经过高温灭菌后进入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