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5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龙里县元宝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5日-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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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6室,0****4-8注册后查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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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龙里县元宝风电场项目 | 惠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洗马镇、谷脚镇。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洗马镇、谷脚镇。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7°1′2**$3.4***7″,北纬:2**$3°3**$3′5**$3.0***2″。项目总用地面积3***6.7**$3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3.6亩。布置风电机组1**$3台,单机容量6.2**$3MW,总装机量1***0MW;采用4回3**$3kV集电线路串接本期1**$3台风机至2***0kV升压站3**$3kV配电室,集电线路路径总长度约4**$3.7***4km。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从保护生态角度严格限制大型机械进入施工场地。防止因施工方式不当破坏环境。 (2)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3)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 (4)采取表土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各开挖面和占地区域要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施工区植被恢复。 (5)工程土石弃渣禁止随意弃渣。 (6)做好场内公路、变电站、施工生产设施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 (7)针对场内施工公路、施工生产生活建筑、临时堆土场、风机基础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8)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 (9)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场地清理完毕后覆土恢复植被。 (1**$3)对施工区域植树种草,尽量采取植物遮挡措施。风机基础区采取覆土植草。对直埋式电缆开挖区域采取覆土后恢复植被。草种建议选择芒、丝茅等区域优势种类。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规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喷水抑尘。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散料堆场洒水、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混凝土搅拌机配套安装除尘设施,采用密闭散装水泥运输车辆运输和转移水泥。 (2)装载水泥、砂料等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者车斗用苫布或篷布遮盖。出入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泥土被带出。选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3/1****0-2****2)表1排放限值。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施工营地附近区域农田施肥,化粪池应该定时进行清掏,避免淤泥堵塞,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化粪池进行清理、掩埋。生活污水不得排入临近的周边沟渠,不得与雨水混合后外排。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量很小,可就地沉淀处理后回用;机修废水量很小,可就地隔油处理后综合利用;在施工场区设置隔油池1个,2个沉淀池、2个清水池。隔油池1个(规格为0.8m×0.3**$3m×0.3m),沉淀池和清水池尺寸均为2m×1m×1m(长×宽×高);2个沉淀池轮换使用,定期清理淤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道路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工程设置4处弃渣场,占地面积1***0亩,总容量4**$3万m3,实际堆渣量2**$3.7**$3万m3,其中表层土1.6**$3万m3,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集中堆放。 (2)道路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理,禁止向道路侧坡倾倒渣土,特别是在水源地和水库集雨范围内路段,以及道路坡下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冲沟的路段,避免下泻倾土对周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3)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运至风电场附近的龙里县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隔油池污泥委托有餐厨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各沉淀池设施泥渣经专业密闭车辆收集后运至弃渣场填埋。管沟开挖废渣沿线填埋,并进行覆土绿化。 (4)废机油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7-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砍伐破坏植被,选用当地物种植被对风机基座周围进行绿化。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影响。加强防火、禁猎,保护风电场周边植被及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风电场员工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项目运行后,在鸟类迁徙强度大的季节,观测鸟类迁徙情况,在鸟类迁徙季节,为保护鸟类,计划把风机定期检修在鸟类迁徙季节,尽可能减少及停止部分风机的运营。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对风电场运营的1~3年内进行鸟类跟踪调查及监测,对风机区域鸟类通过量和死亡率监测。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风电机组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管理营地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施工临建区地势平坦,大气扩散能力较强,油烟排放对大气区域环境影响小。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风机运行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运营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管理营地内的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注册后查看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风机,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保证风机运行良好。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员工生活垃圾将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后,统一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和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管理营地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三)退役期 本项目役期满后拆除的风力发电机组组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各类变压器、逆变器等电子设备拆除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拆除硬化地面基础,并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不能再利用的构(建)筑物应进行拆除,对场地进行平整并覆土进行生态恢复,拆除过程中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原有绿化用地应保留,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堆存。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