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霍邱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霍邱县孟集镇、彭塔镇、花园镇、夏店镇、曹庙镇、长集镇、众兴集镇7个乡镇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批复的报告》(教项函〔2****5〕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霍邱县孟集镇、彭塔镇、花园镇、夏店镇、曹庙镇、长集镇、众兴集镇7个乡镇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文本,并据此开展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孟集镇、彭塔镇、花园镇、夏店镇、曹庙镇、长集镇、众兴集镇7个乡镇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3注册后查看2-0**$3-0**$3-8注册后查看4)
三、建设单位:霍邱县教育局
四、建设地点:霍邱县孟集镇、彭塔镇、花园镇、夏店镇、曹庙镇、长集镇、众兴集镇7个乡镇中小学校校园内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孟集镇中心小学运动场改造及屋面防水工程,彭塔镇隐贤小学
教学楼改造防水等工程,彭塔镇明德小学及陈楼小学
教学楼及食堂屋面防水等工程,彭塔镇名家汇小学
大门改造及食堂屋面防水等工程,彭塔镇中心学校
道路改造等工程,花园镇刘李学校
教学楼改造等工程,花园镇中心小学
食堂及教学楼改造等工程,花园镇中心学校
运动场及综合楼改造等工程,夏店镇中心小学
食堂维修改造等工程,夏店镇中心学校
校舍改造等工程,夏店镇砖洪学校
教学楼改造工程,曹庙镇中心学校
运动场改造等工程,长集镇中心小学
运动场改造等工程,众兴镇西皋学校
运动场改造等工程。
六、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约6***6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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