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北方特气(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及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舟环建审〔2****5〕2**$3号 | 2****5年7月7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5年7月1**$3日至2****5年7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0-2注册后查看0
传真:0****0-2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