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1
通讯地址: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3号
邮编:3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乐园路西侧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二期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
建设项目 概况 | 鹰潭华冠饮料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 影响 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应满足鹰潭龙岗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吹瓶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包括贴标废气和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吹瓶废气等。项目锅炉烟气由1根1**$3m高排气筒(DA0***1)外排,外排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1-2****4)中表2新建锅炉排放标准;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3m高排气筒(DA0***2)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3/1****1.4-2****9)中相应标准。采取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3/1****1.4-2****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房周边设置5**$3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均质机、灌装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采取车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化学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废瓶坯、废石英砂、纯水制备废活性炭、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化学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包装材料、废瓶坯、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石英砂、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新建1个2**$3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个2**$3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机油、废机油、硝酸、过氧乙酸、天然气等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失效时事故排放引发的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9-2****8)相关判定依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可进行简单定性分析。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做防腐防渗处理;依托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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