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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北新防水(广东)有限公司扩建改性沥青生产线、民建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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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北新防水(广东)有限公司扩建改性沥青生产线、民建涂料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新型建材基地金竹大道9号

建设单位

北新防水(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北新防水(广东)有限公司扩建改性沥青生产线、民建涂料项目位于清远华侨工业园新材料基地配套区北新防水(广东)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 度 39 分 17.824 秒,北纬24 度 12 分 3.686 秒。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保留原有用地面积55011.4平方米不变,扩建项目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扩建后项目新增4000万平方米/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0000吨/年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20000吨/年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并新增1套6MW的天然气导热油炉,用于新增的2条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及现有项目需供热的生产线提供热量。
该公司经多次更名,名称先后有:广东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北新防水(广东)有限公司。
原有项目《广东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防水涂料、5000吨防水砂浆及4000万m2防水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2月通过英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英环审[2017]102号),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19年5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二期工程目前尚未建设。《广东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原料罐区及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0月通过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的审批(英环审[2019]97号),于2020年5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沥青废气、储罐区废气的处理工艺,由“喷淋冷凝+电捕集器+膜过滤+等离子光催化装置”,改为“蓄热式RTO尾气焚烧炉”,完成《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沥青废气处理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44188100000377),于2021年3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环保型防水材料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10月17日取得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清环审〔2023〕19号),该项目尚未投产运营。2020年8月通过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取得排污许可证(91441881MA4UPWRA91001V)。
本次扩建项目拟新增员工20人(原有项目员工300人),均在厂内就餐,不在厂内住宿。防水卷材、防水砂浆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24小时。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410米的坣下村。

环评机构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构)筑物已建成,施工期主要是初期雨水池建设和对项目生产的相应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
(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进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检修等措施降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过程如有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关闭门窗,利用建筑隔声;文明施工,设备安装期间做到轻拿轻放,禁止大声喧哗;施工方应将高噪声的作业安排至白天,禁止在午休时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
(三)对施工时产生的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固废集中堆放定期清运,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扩建项目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废气经侧吸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颗粒物、NMHC、TVOC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1根15米的排气筒(DA004)排放。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废气,粉料采用集气罩负压收集,液体原料采用管道或抽真空管收集,过滤设备、包装机设置集气罩,浸涂、覆膜工序单独密闭负压收集,上述废气送入1套“蓄热燃烧(RTO)装置”处理,沥青烟、苯并[a]芘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NMHC、TVOC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含SO2、NOx、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与蓄热燃烧(RTO)装置助燃尾气一并经新增的1根20米排气筒(DA010)排放。
产品检测废气经通风柜收集,依托现有项目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NMHC、TVOC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直连收集,依托现有项目的1套“蓄热燃烧(RTO)装置”进行处理,NMHC、TVOC、颗粒物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沥青烟、苯并[a]芘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SO2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的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尾气与蓄热燃烧(RTO)装置助燃废气一并依托现有1根30米排气筒(DA007)排放。
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SO2、NOx、颗粒物浓度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的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间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隔油池+絮凝沉淀池+厌氧生化+二沉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一并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的较严者后,进入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往滃江。
(三)分散釜、隔膜泵、过滤机、混料机、提升机、输送机、包装机、搅拌罐、研磨机、浸涂机、烘干机、覆膜机、压实机、收卷机等噪声源强为70~85dB(A),首先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然后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滤芯,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滤渣、不合格品、实验室废物、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收运处理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事故应急池地下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化学品仓库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铺设钢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同时仓库门口设置10cm的漫坡)。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仓库门口设置漫坡、围堰,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六)现有项目已设置2个事故应急池,合计容积为1446立方米,能满足扩建项目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需求,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有机废气、氮氧化物总量分别为6.7836吨/年、6.072吨/年。本扩建项目新增有机废气总量控制在4.1136吨/年以内(其中有组织排放量2.4196吨/年,无组织排放量1.694吨/年),氮氧化物总量控制3.278吨/年以内(全为有组织)。废水、固废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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