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乐清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城镇垃圾回收及资源再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报批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补齐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短板,进一步优化乐清基层环卫资源配置的需要,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乐清县建设“无废城市”的需要,是改善当地人居品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助力乐清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性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城镇垃圾回收及资源再生项目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包括乐清市蛎灰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和垃圾分类、回收及中转体系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总用地面积89000平方米(折合约133.5亩),总构筑物面积30500平方米,垃圾开挖859900立方米,垃圾筛分961600吨,垃圾处置961600吨,垃圾分类收运及环卫车辆63辆,垃圾分类中转站设备60套,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370套,资源再生利用设备3套,大型户外广告牌4个,广告位12个,停车位1123个及充电桩225个。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75608万元。资金来源: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