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关于云南省澄江市九村磷矿勘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2****5年3月3**$3日—2****5年4月7日。
联系电话:0****7-6注册后查看9
传真:0****7-6注册后查看8
联系邮箱:chjhb@1***6.com
通信地址: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2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省澄江市九村磷矿勘探工程 |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九村镇 | 报告表 | 云南省澄江市九村磷矿勘探工程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九村镇,于2****5年2月1**$3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5注册后查看2-0**$3-0**$3-6注册后查看8)。项目总投资4***2.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1万元)。该工程拟通过地质测量的工作方法和钻探、槽探等工作手段对磷矿矿体进行勘查工作,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分析 (1)工程占地及植被破坏 ①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项目总占地面积0.2***3hm2,全部为临时占地0.1**$3hm2,项目占地类型为林地和草地,其中占用林地0.0***2hm2、草地0.2***1hm2。 该项目临时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占用土地施工结束后对其原有功能进行恢复。 ②工程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该项目对工程区域植被的影响主要是钻探、槽探施工占地减少了占地植被面积与生物量。 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查询,项目区植被类型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温性灌丛和人工植被。项目临时占地一般选择占用荒地、灌草地或林分较差的林地,根据占地及植被分布情况,项目钻探平台、探槽开挖、临时表土及废土石堆存损毁植被面积约0.2***3hm2,损毁植被类型主要为暖温性灌丛,受影响植被在评价区及周边区域广泛分布,是较为常见的植被类型;且工程占地比例较低,对该植被类型的影响不大,只要保证工程建设按方案进行,不野蛮施工,不会导致区域物种的灭亡,且这些植物均为评价区常见种类,因而不会改变沿线林木群落结构,也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可恢复其原有植被。基本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 (2)水土流失分析 该项目水土流失主要是在工程探矿期,由于工程挖损破坏及占压地表、使其地貌、植被、土壤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属典型的人为因素引起的水土流失。工程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探矿对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植被的破坏和人工的扰动,会对当地的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继而发生水土流失。因此应通过适当的保护措施,进行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使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通过加强管理和采取上述治理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3)对植物的影响分析 工程探矿期对陆生植物影响主要源于施工临时占地占压、开挖等活动及探矿人员进驻导致的植物破坏。探矿施工使用前将表土剥离存放,后期回覆后用播撒草籽的方式恢复植被,可以很大程度减少植被损失。 (4)对土壤的影响分析 项目将表土剥离后,单独堆放,工程完工后对表土进行回覆,可减少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5)项目对自然景观的影响分析 矿区生态景观敏感度较低,对区域的生态景观影响不显著,随着矿山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工程完成,有效恢复矿区生态景观,最大程度地恢复受损的自然景观。 2、废气 项目的实施期间主要是对探槽的开挖,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堆、探槽挖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燃油废气。 ①开挖粉尘 项目探槽开挖主要采用小型挖掘机及人工开挖相结合,项目共设施3条探槽,探槽工程量为2****0m3。项目在探槽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且土方含水率较大,因此,在探槽开挖过程中粉尘排放量较小。 ②燃油废气 该项目设置柴油机2台,燃烧柴油会产生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根据柴油发电机的参数计算,燃烧5***0L的柴油约产生0.4**$3kg的废气,柴油机产生的油烟废气只能直接排放,但经空气自由稀释后,污染物的浓度很低。 ③临时堆土场扬尘 项目探槽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堆放在探槽周边,待到探槽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探槽。 3、废水 根据本次实施方案,项目主要采用槽探和钻探探勘,槽探深度小于3m,不会产生涌水,根据实施方案探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就近堆放在探槽周边,待到探槽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探槽。 (1)用水 项目生活用水依托矿区周边蛟龙潭村农村饮用水自来水管网;生产用水就近取自沟谷地表水。 生活用水:本项目租用项目区村民的房屋进行办公生活,项目劳动定员1**$3人。 降尘用水:探槽施工过程中洒水抑尘,探槽施工均在旱季进行,用水量0.1**$3m3/d,1**$3.7m3/a。 (2)废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占用水量8**$3%,生活污水产生量1.2m3/d、3***0m3/a,利用周边村庄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零排放。湿法作业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湿法作业。 4、噪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1),采用模式计算的方法,对敏感点进行噪声预测。该项目钻探、槽探分布较广,采用一个钻探场地分析项目对区域噪声影响。 5、固体废弃物 (1)固废产排情况 该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磷矿勘探工程钻探产生的岩芯、槽探产生的废土石、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及手套。 ①岩芯 项目在钻探过程中有岩芯产生,根据实施方案,项目钻探工程钻孔总长度为2****0m,钻孔直径为7**$3mm,则钻孔产生的岩芯共9.4**$3m3。产生的岩芯经编号后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单位进行分析,不外排。 ②槽探产生的废土石 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槽探深度小于3m,整个探矿期探槽废土石产生量为2****0m3,探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就近堆放在探槽周边,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待到探槽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探槽,探槽施工只在旱季施工,避开雨季,因此探槽施工过程中的废土石堆放,不会产生永久固废。 ③生活垃圾 项目租用项目区蛟龙潭村村民的房屋进行办公生活,项目劳动定员为1**$3人,项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包含办公生活区垃圾和施工区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2.2**$3t/a;施工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1kg/人·d计,施工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0.4**$3t/a。项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④废机油 钻探设备日常维护会产生少量废矿物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5年版),废物类别为“HW0**$3废矿物油和含油废物”,废物代码:9***0-2***9-0**$3(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5**$3kg/a。本环评提出废矿物油收集于可封闭型危废收集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含油抹布及手套 项目维修机械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抹布及手套在豁免清单内,因此含油抹布及手套统一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运往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槽探产生的废土石就近堆置,便于槽探结束后就地回填,减少二次倒运造成的环境污染。 ②项目探矿过程中对地表的扰动,易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探矿区地面景观。因此,探矿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探矿完毕后,应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和恢复植被工作。 ③工程措施:a.在槽探工程区及钻探区设置临时排水沟;b.加强对绿化区的养护管理,对死株及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补植补种;c.道路区安排专人巡查,加强管理。 ④植物措施:对已施工结束的区域播撒草籽等。 ⑤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矿山企业环保管理体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企业要负责对相关的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⑥修筑进场道路及场地施工,应优先避开耕地和林地,尽可能减少土地压占面积,树木与植被的破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粉尘 槽探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槽探废土石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2)燃油废气 自然稀释扩散。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2)钻探过程中湿式作业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每个钻探平台建设1个3m3的沉淀池; (3)各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设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钻探设备、柴油发电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其良好工况,夜间禁止施工。而且要对连续接触高噪声源的操作人员,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岩芯经编号后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单位进行分析,不外排; (2)探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就近堆放在探槽周边,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待到探槽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探槽,探槽施工只在旱季施工,避开雨季,因此探槽施工过程中的废土石堆放,不会产生永久固废; (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6、探矿结束后环境恢复治理 (1)场地清理 勘查施工区(点)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现场施工设备、物资和临时设施,清除现场各类杂物、垃圾及污染物。 (2)场地恢复 场地恢复平整应根据恢复治理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尽可能按原始地形地貌平整。难以复原的地段,应按恢复治理设计场地平整标高进行平整,尽可能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钻探场地的沉淀池等,应采用开挖或外运的土石进行回填,场地平整工作不应产生新的挖损破坏;槽探场地产生的废土石就近回填于探槽内,并进行覆土、植被恢复。 三、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为探矿工程,其施工期与运营期几乎同步进行,故项目不再对运营期的影响进行分析。 四、结论 项目评价区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区域不属于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在探矿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