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空气化工产品(滨州)有限公司25000Nm3/h氧气空分项目节能验收情况的公示

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关于空气化工产品(滨州)有限公司25000Nm3/h氧气空分项目节能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要求,对空气化工产品(滨州)有限公司25000Nm3/h氧气空分项目节能验收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空气化工产品(滨州)有限公司25000Nm3/h氧气空分项目

二、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滨州临港化工产业园东港七路以东、北海大街北侧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区以北、经十四路以西。该装置主要为北海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提供氮气和氧气等,项目建设3套40HPN制氮临时装置和1套25000Nm3/h氧气的空分装置及相应的后备系统。3套40HPN制氮装置主要购置安装主空压机组、精馏塔、增压透平膨胀机、分子筛吸附器、主换热器、电加热器、污水泵等生产设备设施9台/套,装置主要为配合客户提前供气需求,先建设投用,待主装置区上线后,即拆除;1套25000Nm3/h氧气的空分装置及相应的后备系统主要购置安装主空压机组、增压机组、汽轮机组、氮气压缩机、汽化器、冷却系统、加热系统等生产设备设施85台/套。

三、节能验收主要结论

项目采用了节能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配备情况等与节能报告中基本一致,未采用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项目工艺及设备节能、公用辅助设施、建筑等节能措施基本落实了节能审查要求,节能管理措施较为完善。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基本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与节能审查意见保持一致,按照试生产数据折合完全达产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5805.65tce,较批复的年综合能源消费58855.7tce,减少了5.18%,项目能源消费量满足节能审查要求。项目落实了节能审查意见要求,节能验收结论为合格。

目前本项目已编制完成《空气化工产品(滨州)有限公司25000Nm3/h氧气空分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欢迎公众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节能主管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

联系人:侯工注册后查看

空气化工产品(滨州)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建设单位:空气化工产品(滨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

备注: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