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工业盐及磷酸三乙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拟对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 dname="301c9775bd0e9092cfaffadacc8eac5c">】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工业盐及磷酸三乙酯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工业盐及磷酸三乙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硫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济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硫化工产业园区,厂区总占地面积48681m2,现有项目年产65吨生物素、120吨β-胡萝卜素、32吨角黄素、1604吨视黄醇醋酸酯、19.25吨β-胡萝卜素、500吨香茅醛、1000吨香叶醇/橙花醇,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的厂区进行工业盐及磷酸三乙酯技改项目。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提取其中的无害的工业盐。以含溴废水(C14废水、偕二磷酸酯废水、C15废水)、盐酸、甲苯、甲醇、活性炭等为原辅材料,经中和、脱色、萃取分液、浓缩、离心、洗涤、干燥等工序年提取氯化钠1496.1916t;以环合废水、氢氧化钾、活性炭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中和、脱色、浓缩结晶、离心、干燥等工序年提取氯化钾489.6545t;以内酯合成废水、氢氧化钠、甲醇、活性炭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离心、洗涤、干燥等工序年提取碳酸锂33.4148t;以β-紫罗兰废水、浓硫酸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中和、浓缩、结晶、离心、烘干等工序年提取硫酸钠73.547t;以C15废水、盐酸、氢氧化钠为原材料,通过酸化、浓缩、萃取、浓缩、结晶、离心、蒸馏、离心、烘干等工序年提取磷酸三乙脂344.1642t、磷酸钠114.545t;以含铝废水为原材料,通过蒸馏、离心、烘干等工序年提取硫酸铝154.8214t。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含酸有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含酸有机废气,采用一套“(冷凝+深冷)/(冷凝)”预处理,然后并入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RTO系统处理,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DB36 1101.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 1101.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包括:车间未收集的工艺废气等。企业通过采取车间加强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方式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①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中;②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③液化烃储罐采用压力罐。固定顶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储罐附件开口,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定期检测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④项目储罐区物料装卸均采用平衡管技术,进一步降低物料挥发;⑤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固态VOCs物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⑥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废气、反应尾气等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在反应期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在不操作时应保持密闭;⑦离心、过滤单元操作应采用密闭式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离心、过滤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干燥操作应采用密闭干燥设备,干燥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吸收、洗涤、蒸馏/精馏、萃取、结晶等单元废气,冷凝尾气,吸附脱附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⑧真空系统应采用干式真空泵,真空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水环泵的水槽应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⑨工艺过程排放的含VOCs废水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水站废气加盖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表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抽真空废水、清洗废水等。工艺废水经现有一般工艺废水处理设施“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的综合调配池,与抽真空废水、清洗废水一并经现有污水处理站“二级厌氧水解+水解沉淀池+一级A/O+二沉池+二级A/O+回流池+反应池+终沉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满足德兴市香屯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常规因子)、《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标准(二氯甲烷、色度)、《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氯化物),排入德兴市香屯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各类泵、离心机等生产设备,噪声源强约75~85dB(A)。

通过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39-49),釜残(危废代码900-013-11),滤渣(危废代码772-006-49)。

废活性炭、釜残、滤渣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依托厂区内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2座合计1621m2危废仓库;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5、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建成后以钢结构装置区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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