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期)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事项名称 |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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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单位 |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南雄市雄州街道建国社区、公园社区、八一社区、黎口村委会地块范围内老旧小区 | 建设年限 | 1**$3个月 |
总投资 | 2****5.3万元 | 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和其他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包含路面改造4****0平方米,建筑脱落外墙改造3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给排水管网改造3****0米,三线整治4****0米,楼道照明灯更换4***0盏,新增监控装置1***0处,新增楼道无障碍设施3**$3处,以及新建化粪池、消防设施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室外停车场地改造及增设充电桩、公共空间改造等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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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1-3注册后查看7 |
电子邮件 | None | 邮件编码 | 5注册后查看0 |
邮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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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的期限为2****5-0**$3-0**$3
至2****5-0**$3-1**$3。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