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保定数字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数据元件)建设项目备案的公示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的法律法规,我局于4月1日办理完成保定数字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定市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数据元件)建设项目备案,现将备案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保定市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数据元件)建设项目
2、批准文号:高新区行政审批备字〔2****5〕0***9号。
公示期为2****5年4月1日-2****5年4月1**$3日(7个工作日)。对该备案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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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