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贵州省

公告内容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5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州恒鑫源建材有限公司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1**$3日-2****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8注册后查看6 、0****4-8注册后查看0

传真:0****4-8注册后查看6 、0****4-8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6室,0****4-8注册后查看0

邮编:5注册后查看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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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恒鑫源建材有限公司商砼站建设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光明村(大水塘)

贵州恒鑫源建材有限公司

贵州中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光明村(大水塘),地理坐标:1***6°5**$3′1**$3.4***1″,2**$3°2**$3′3**$3.8***0″,属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和建筑用石加工。本项目用地面积9****3.3**$3m2,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砂石生产线,砂石部分自产自用,年产2**$3万立方米砂石和4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工程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占总投资的1.9**$3%。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现场为封闭空间,场界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3-1****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2****2)表3要求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置砂石生产线1条,置于全密闭车间内。物料运输全线采用密闭传送带,破碎和筛分收集后经过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 1**$3m 高排气筒(DA0***1)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设置 1 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4个粉料筒仓(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1个、矿粉筒1个),每个筒仓粉尘经筒仓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混凝土生产线配料及计量系统、搅拌系统各工序产生的粉尘均经过风机引入预加料斗上部自带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顶部的呼吸口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物料运输全线采用密闭传送带,堆场设置厂棚,只留进出口,减少物料堆存时间,同时在堆场四周设置高效喷雾器,定时洒水降尘,地面硬化并做好三防措施。

(5)卸料区上方设置喷雾器、卸载物料时开启喷淋洒水的设施,可以有效抑尘。

(6)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置高压水枪,车辆驶离前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同时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保持地面清洁,有效降低地面动力起尘。

通过采取上述降尘等措施后,场界颗粒物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初期雨水池(容积1***0m3),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截排水沟收集到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用于生产用水。场地设置沉淀池(容积3**$3m3),场地冲洗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配套沉淀池(容积为6m3)沉淀后回用于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3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车间,并对车间进行隔声、消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m2),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7-2****3)等要求建设,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暂存间(3**$3m2),暂存废石料、废弃的混凝土、试验用混凝土块和沉淀池废砂石,沉淀池沉渣、废弃的混凝土、试验用混凝土块、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沉淀池废砂石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或制砖厂作为原料使用。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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