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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东发改投审〔2****5〕2**$3号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关于报送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5-4注册后查看0-0**$3-0**$3-9注册后查看2)。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校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建筑空间装修及功能,涵盖宿舍、实验室等多类型空间;搭建教学管理、学生服务等3**$3项智慧校园信息系统,同步配置网络基础设施及6类数字化硬件设备;采购数字化资源、教务设备、校园宣传推广设备、教学仪器、软装等设备设施。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注册后查看5万元,其中,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安费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万元、基本预备费2***2万元、校园信息化建设费用2****3万元、校园资产类购置费用1注册后查看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学校自有资金统筹解决,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
  四、项目由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负责组织实施。
  五、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批复相关依据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2****5〕1**$3号)、市财政局《关于审核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配套设施项目投资估算的复函》(东财函〔2****5〕5***6号)。
  七、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3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学筹建办、松山湖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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