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九江晶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九江光伏组件生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九江晶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九江光伏组件生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雨霖港环湖景观路与香积大道交叉口;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2条500MW全自动光伏组件生产线,产品主要为太阳能光伏组件,设计产能200万千瓦/年,租赁九江市维合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1#综合楼、3#仓库、4#仓库约10万m2进行生产,投资额为100000万元,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开工建设时间:2023年10月
公示时间:2024.09.23-2024.10.24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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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晶旭新能源九江光伏组件生产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815.6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专家意见(晶旭).pdf1.5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