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4年第三季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暗访片反馈的晟雅木制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晟雅木制品有限公司从事木制品加工生产,9月3**$3日,暗访组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裁切工段粉尘收集不到位,车间内积尘明显,打磨工段和喷漆工段相连且未采取有效分类收集措施,打磨作业时未能有效收集打磨粉尘,喷漆作业时未能有效收集含VOC废气,晾干房内有刚喷漆物品,晾干房配套VOC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晾干房大门和窗户敞开,含VOC气体直接排入外环境。该公司建设有3套2级活性炭吸附VOC处理设备,现场发现3套VOC处理设备及管道均存在粉尘堆积现象,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活性炭装填量过少,每级活性炭箱仅安装单层活性炭栅板,含VOC废气不能有效收集处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1.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2.企业对裁切工段和打磨工段实施改造,加强粉尘收集;对活性炭吸附VOC处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补充活性炭,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3.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喷漆、晾干作业在密闭空间内进行。
四、目标任务
调查处理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5年1月2**$3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宣环(经)罚〔2****5〕3号),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4注册后查看0元。
2.该公司已对裁切工段实施改造,裁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同时加强车间保洁,车间地面未见明显积尘。
3. 打磨工段和喷漆工段分别在单独空间作业,均设置了卷帘门,并保持卷帘门常闭。打磨粉尘经水帘处理后由管道收集与裁切粉尘一并接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3个喷漆房的喷漆废气经3套独立的水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4.晾干房位于面漆喷漆房内,与喷漆房共用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该公司已健全日常管理,确保晾干时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保持喷漆房门窗常闭。
5.已对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清理管道积尘,补充、更换活性炭。
6.该公司已于2****5年1月1**$3日-1**$3日委托开展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5年6月3**$3日至2****5年7月4日,共5个工作日)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3-2注册后查看3
电子邮箱:xcstwmwyh@1***3.com
2****5年6月3**$3日
2****4年第三季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暗访片反馈的晟雅木制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晟雅木制品有限公司从事木制品加工生产,9月3**$3日,暗访组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裁切工段粉尘收集不到位,车间内积尘明显,打磨工段和喷漆工段相连且未采取有效分类收集措施,打磨作业时未能有效收集打磨粉尘,喷漆作业时未能有效收集含VOC废气,晾干房内有刚喷漆物品,晾干房配套VOC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晾干房大门和窗户敞开,含VOC气体直接排入外环境。该公司建设有3套2级活性炭吸附VOC处理设备,现场发现3套VOC处理设备及管道均存在粉尘堆积现象,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活性炭装填量过少,每级活性炭箱仅安装单层活性炭栅板,含VOC废气不能有效收集处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1.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2.企业对裁切工段和打磨工段实施改造,加强粉尘收集;对活性炭吸附VOC处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补充活性炭,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3.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喷漆、晾干作业在密闭空间内进行。
四、目标任务
调查处理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5年1月2**$3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宣环(经)罚〔2****5〕3号),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4注册后查看0元。
2.该公司已对裁切工段实施改造,裁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同时加强车间保洁,车间地面未见明显积尘。
3. 打磨工段和喷漆工段分别在单独空间作业,均设置了卷帘门,并保持卷帘门常闭。打磨粉尘经水帘处理后由管道收集与裁切粉尘一并接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3个喷漆房的喷漆废气经3套独立的水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4.晾干房位于面漆喷漆房内,与喷漆房共用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该公司已健全日常管理,确保晾干时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保持喷漆房门窗常闭。
5.已对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清理管道积尘,补充、更换活性炭。
6.该公司已于2****5年1月1**$3日-1**$3日委托开展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5年6月3**$3日至2****5年7月4日,共5个工作日)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3-2注册后查看3
电子邮箱:xcstwmwyh@1***3.com
2****5年6月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