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义乌市壹佳宠物医院商城大道分店建设项目 | 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8**$3号 | 义乌市壹佳宠物医院商城大道分店 | 义乌市壹佳宠物医院商城大道分店租用建筑面积约为1***0平方米,设有诊室、化验室、手术室、影像室等。项目建成后主要设备为带成像显微镜1套、血常规分析仪1台、手术室1个、麻醉机1台、心电监护仪1台等,年诊疗接待宠物5***0只,美容接待宠物数量3***0只。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医疗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经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与洗浴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江东运营部处理。 2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 3、固废: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动物尸体、医疗废物、废弃的紫外灯管、废二氧化氯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宠物毛发、宠物粪便及垫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5年5月1**$3日至2****5年5月2**$3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9-8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号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