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适用范围 | 事项类型 | 可容缺材料及情形 | 容缺时限 | 补齐方式 | 备注 |
1 | 生态环境科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 行政许可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纳入登记管理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 3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 | 生态环境科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 | 行政许可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纳入登记管理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 3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3 | 登记注册科 | 企业登记注册 | 简易注销 | 行政许可 | 线下申请简易注销,因简易注销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在企业补正并说明情况后,予以受理 | 5个工作日 | 现场补交、邮寄 | 只提供线下半程方式,线上全程网办施行“受理审核”一体办理,暂无法容缺受理,因受理审核通过后,档案自动形成,无法后期补齐、更换资料。 |
4 | 登记注册科 | 企业登记注册 | 分公司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线下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因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且能在登记系统中查询到企业变更信息的,变更后的公司 营业执照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现场补交、邮寄、邮箱发送 | 只提供线下半程方式,线上全程网办施行“受理审核”一体办理,暂无法容缺受理,因受理审核通过后,档案自动形成,无法后期补齐、更换资料。 |
5 | 建设工程和公用事业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6 | 建设工程和公用事业科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领 | 行政许可 | 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7 | 建设工程和公用事业科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变更 | 行政许可 | 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8 | 规划管理科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9 | 规划管理科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2.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 | 行政许可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0 | 规划管理科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1 | 规划管理科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1.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2.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2 | 规划管理科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2.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3.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 行政许可 | 项目立项文件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3 | 规划管理科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1。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4 | 规划管理科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 | 行政许可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5 | 规划管理科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1.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6 | 规划管理科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1.需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审批2.设区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3.在设区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建设单位申请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7 | 规划管理科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设区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行政许可 | 申请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8 | 规划管理科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设区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1.申请书2.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19 | 规划管理科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1.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申报书2.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0 | 规划管理科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 者使用性质申报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1 | 规划管理科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1.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申报 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2 | 规划管理科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拟报批(或核准、备案)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及审查意见(必要材料)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3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1.建设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文件 2.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4 | 规划管理科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 行政许可 |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5 | 规划管理科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 | 行政确认 | 修建码头、渔塘申请书;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6 | 规划管理科 |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 | — | 行政确认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7 | 规划管理科 | 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意见的审定 | — | 行政确认 | 申请文件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8 | 规划管理科 |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 — | 其他 权力 | 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申请文件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29 | 规划管理科 | 水利规划审查 | — | 其他 权力 | 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30 | 社会事务科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新办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行政许可 | 1.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1 | 社会事务科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职业培训学校 名称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1.涉及变更内容的董事(理事)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2.《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2 | 社会事务科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职业培训学校 住所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1.涉及变更内容的董事(理事)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2.《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3 | 社会事务科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1.涉及变更内容的董事(理事)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2.《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4 | 社会事务科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延续 | 行政许可 | 《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5 | 社会事务科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遗失补证 | 行政许可 | 《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6 | 社会事务科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变更培训工种 | 行政许可 | 1.涉及变更内容的董事(理事)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2.《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7 | 社会事务科 | 中等及以下学校 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终止、注销 | 行政许可 | 1.涉及变更内容的董事(理事)会决议。 2.《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现场补交或邮寄 |
|
38 | 社会事务科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新办 | 行政许可 | 1企业章程 2.营业执照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补交 |
|
39 | 社会事务科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变更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补交 |
|
40 | 社会事务科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注销 | 行政许可 |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5个工作日 | 由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补交 |
|
41 | 农业农村水务科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证明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及代理关系证明 | 3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42 | 农业农村水务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 3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43 | 农业农村水务科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 林地初审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 林地初审 | 行政许可 | 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 3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44 | 农业农村水务科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包括牛、羊、鸡)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成立(含变更地址) | 行政许可 | 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健康证明(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3个工作日 | 领取证照之前现场补交或网传、邮寄 |
|
45 | 投资项目科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其他权力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 | 5个工作日 | 批复前网传补证 | 同时具备申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申请条件时,可以容缺受理,并联申报 |
46 | 投资项目科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5个工作日 | 批复前网传补证 | 同时具备申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条件时,可以容缺受理,并联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