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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5年5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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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5年5月26日

一、拟批项目:元江县万蕊茉莉花产业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万蕊茉莉花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澧江路和永发路交叉口西北侧(原瑞江纤维板厂)

建设单位:元江县万蕊茉莉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6213.37万元,环保投资144.2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高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元江县澧江路和永发路交叉口西北侧(原瑞江纤维板厂),占地面积71833.89㎡,总建筑面积47495.15㎡。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不低于2.5m的挡墙、围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作业;

(2)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3)对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4)施工现场进出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5)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

(6)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7)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

(8)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不外排。

(2)施工期项目依托附近公厕,施工人员废水主要为清洁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建筑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且雨天顶部覆盖篷布。

(4)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应适量堆放,尽量减少存放时间。

(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基建期避开雨季进行。

(6)在固定的停放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修检维护,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油的跑、冒、漏、滴现象。

(7)及时处理混凝土罐车洒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以减少废水中泥沙含量。

(8)在施工场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

(9)建议项目于雨季前优先建设排水沟、围墙、围挡及沉淀池,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拟设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2)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固定机械设备设置隔声操作棚;

(5)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产生的弃土渣均外运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2)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后部分回用,如钢材和塑料,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对废砖、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时按要求新增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车辆清洗系统、临时遮盖措施等设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量。

(2)为避免雨季施工造成径流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排水沟,产生的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暴雨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流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避免流入周边地表水体。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均为轻钢框架密闭厂房,筛花机筛分粉尘经室内自然沉降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的方式,筛分粉尘无组织排放;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的方式无组织排放;各生产车间热风炉废气经“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厨房设置一套油烟收集净化装置,排放的油烟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通过油烟管道外排。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至周边农灌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3、运营期噪声保护措施

应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防止和减少生产噪声污染。确保项目西面厂界临澧江路一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面、南面、西面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利用),不合格原料经垃圾桶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茉莉花日产日清,不在厂区暂存,外售给其它公司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热风炉、除尘器粉尘和炒茶机灰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使用

(2)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收集、贮存和转运,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危险废物装入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运营期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危废暂存间定期检查,杜绝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分区防控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5㎡),危废暂存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采用水泥硬化+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管道、中水收集池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按“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等效效黏土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 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硬化处理。

6、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落实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并按照相关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围堰及防渗措施。

(2)严格落实化粪池、中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建设,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防渗措施,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查,杜绝生活污水外排,中水收集池应设置相关闸阀,污水处理站故障时,生活污水暂存于中水收集池,待污水处理站维修好后,抽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田灌溉。

(3)加强安全管理。厂区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严格执行我国有关的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规范和标准,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加强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定出供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4)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如在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规定限制事故影响的措施,另外还应说明与操作人员有关的安全问题。

(5)建立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设立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事故处理抢险队,与当地政府有关的应急预案衔接并建立正常的定期联络制度。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县万蕊茉莉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县万蕊茉莉花产业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以及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水、噪声和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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