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科大国新(开封)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纳米自修复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材料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科大国新(开封)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纳米自修复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科大国新(开封)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纳米自修复材料中试基地项目
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陇海二路与十一大街交叉口路北角0**$3号
建设单位:科大国新(开封)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型纳米自修复材料中试基地
公示时间:2****5年6月3日至2****5年7月1日(2**$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科大纳米材料验收意见.pdf1***0.5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科大纳米材料验收报告.pdf6***4.3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