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洛发改审批〔2025〕38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洛卫规划〔202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动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代码:2502-410300-04-03-306279。
二、项目位于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和白马寺院区内。建设内容:更新原有医疗设备7台(套),主要包括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3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设备2台、经颅磁治疗仪1套等。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064.85万元,最终金额以采购中标价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与市财政筹措解决。
四、项目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请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按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中应做好设备安装防护,确保结构安全。
六、请你单位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为单纯购置性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