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3万千瓦光伏项目
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项目管理区(包括升压站、储能设施)中心地理坐标:E8**$3°9′1**$3.9***3″,N4**$3°1**$3′3**$3.5***6″;光伏区中心地理坐标:E8**$3°1**$3′3**$3.7***9″,N4**$3°1**$3′1.3***6″。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光伏场区,包括升压站、储能站及配套设施,本次建设不包括2***0kV升压站进入电网线路。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9***2.0****5MWp,容配比为1.3****9,采用单块容量6***5Wp的P型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1***9 2****4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为2***4个3.1***5MW光伏方阵。
2****3年1**$3月,委托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3年1**$3月1**$3日,取得《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3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塔地环字〔2****3〕2***0号);2****5年4月,项目建设完成;2****5年5月建成试运行;
2****5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新疆泉欣盛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第6***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4-2****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 输变电》等相关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疆泉欣盛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于2****5年5月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结合现场监测结果和项目实际情况为基础,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于2****5年5月1**$3日至1**$3日对本项目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光伏区四周厂界噪声.食堂油烟,生活污水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及检查,提供监测数据。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4**$3号(原交警大队办公楼)
联系人: 侯健
电话:1***6注册后查看6****9邮箱:4注册后查看8**$3@qq
三、验收结论
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落实了环评和批复要求,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建设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检测项目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验收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3个工作日,自2****5年7月9日至2****5年8月6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