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珠自然资临(4)〔2025〕3号关于珠海市教育局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0.652680公顷)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珠海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珠海市高新区香山中学项目南侧、兴西路东侧的国有土地0.6注册后查看8公顷作为珠海市香山中学
项目的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临时办公用房0.2****0公顷、生活用房0.3注册后查看8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6注册后查看8公顷,其中:农用地0.6注册后查看8公顷(草地0.6注册后查看8公顷)。因此,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农用地0.6注册后查看8公顷(草地0.6注册后查看8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5年4月1日起至2****7年3月3**$3日止)。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单位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