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包头市北郊污水处理升级改扩建、污水回用及管网工程2.5×104m3/d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审批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3个工作日。

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5 年 7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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