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毕节市赫章县珠市乡白玉农业光伏电站2***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1**$3日-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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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毕节市赫章县珠市乡白玉农业光伏电站2***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项目 |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七家湾街道、白果街道、水塘堡乡、金银山街道、珠市乡、雉街乡 | 送出线路工程全线按单回路架空架,线路路径总长约3**$3km(1**$3mm冰区长4.0km;2**$3mm长4.8km;3**$3mm长1**$3.7;4**$3mm长8.5km)。 |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拟采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合理规划和设计,使工程对土地的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 ②施工阶段,严格按设计规划制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有效的控制占地、保护植被。 ③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和相应的绿化,降低对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④加强对工作人员关于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并做好环保监督工作。 ⑤严格执行区域水土保持设计中提出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2)水土流失防治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因运输材料、堆放材料,平整土地、搭建临时工棚等,不可避免的要临时占地、破坏部分植被,使这部分土地直接裸露于地表,在下雨时会加重水土流失。对于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配置工程措施,设置完善的地面排水系统,避免雨水对开挖地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的生态影响除部分为不可逆外,大部分影响是可逆和短期的。 本工程占地范围不涉及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工程区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无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所提的水土保持措施,方能有效控制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破坏,并能较快恢复施工区域生态环境。 (3)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划定施工红线,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禁止越界施工,禁止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区域;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按照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禁止乱排乱弃污染基本农田区域; ③禁止私自占用基本农田施工; 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越界扰动基本农田区域的农作物; ⑤禁止私自在基本农田区域施工场地 ⑥严格执行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走访调查项目区内及周边基本农田内的农作物、土壤环境是否被破坏,对被意外破坏的区域进行原迹恢复。 (4)植被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并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加强施工管理,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③施工人员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④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堆放在场地内,周边设置围挡,避免造成对场地外造成影响。 ⑤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⑥项目区为以灌草丛植被为主,施工期应尽量少挖填方,多保留现有的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繁殖期,减少对植物的影响;同时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文明规范施工,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规定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场地的路线,减少由于滥踩滥踏及车辆碾压对地表植被造成的破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和植被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项目场区植被恢复选取当地特征草类植被进行种植或种植农作物的方式进行恢复,播种选择雨季条播或撒播,撒播前精细整地,适时抢墒种植,以保证正常出苗,确保及时恢复项目因施工破坏的生态环境。项目生态恢复和种植物种要求优先选用适宜的当地气候条件、干暖条件的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5)跨越水体(前河)的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塔基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不得在河道两侧区域设置临时堆土场及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地,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施工建筑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7)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在林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征地范围外不再另行增加临时堆场。 ②对于占地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缴纳林木砍伐补偿费用。 ③在林区内施工时,应尽量避开砍伐乔、灌木,并严格控制砍伐范围。 ④基础开挖应尽量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占地周围植被的破坏。 ⑤施工时应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尽可能少开挖土方量。对个别开挖量较大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尽可能少的破坏周围的原始植被。 ⑥本项目送出线路涉及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到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施工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对不同施工阶段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噪措施,尽可能的降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 (2)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 (3)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得到较好地控制。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是小范围的和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即消失。 3、施工扬尘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为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在周边有居民点的塔基施工前,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整个施工过程必须控制在围墙范围内。 (2)施工中采取边开挖边覆盖,对开挖面、土方、砂石料等裸露部分采用遮阳网1***0%覆盖,并采用抑尘车、喷淋系统随时洒水抑尘,保持湿润无扬尘。 (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4)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工程施工期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3/1****0-2****2)限值要求,本工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时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及施工,不外排。 在做好上述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施工临时占地迹地恢复 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等临时设施,并进行迹地恢复。所有施工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3cm,种植类芦、粽叶芦、斑茅草等植物,种植的植物与周边植被相互协调。对施工期用于工棚、施工便道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应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予以全部还耕;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釆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通过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使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为项目安全运行服务,避免水土流失对工程本身的危害;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施工现场清理,拆除废弃临时设施,多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 6、施工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0.5t,在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过程中以及在工程完成后,会残留废建筑材料。对于建筑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全部用于回填低洼地带。 (2)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3)施工期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在场界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存场进行统一堆存,不得乱堆乱弃。建议工程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绿化和主体工程可同步进行,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减少弃土堆存量和堆放时间。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2)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3)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本工程2***0kV架空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0m, 通过居民区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7.0m。 5)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6)本项目线路的设计原则根据《1***0~7***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范》(GB5注册后查看5-2****0)等规程进行;导线的结构和物理参数按规范选用,并购用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产品。为预防运行期输电线路的事故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集合相关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以防止灾害后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减少灾害发生后造成的不利影响和损失。 7)设计原则根据《1***0~7***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范》(GB5注册后查看5-2****0)规程留有净空距离,对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2)在运营期受到居民有关本工程线路噪声扰民投诉时,安排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环境保护目标及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工程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工程运营期对电磁、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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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