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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九江市顺港电子有限公司年产工艺电子灯600万个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及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江市顺港电子有限公司年产工艺电子灯600万个项目(一期)

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大港镇里泗返乡创业园汇港路8号

三、建设单位:九江市顺港电子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完整版、验收意见
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0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信息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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