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二期建设工程(子项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二期建设工程(子项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二期建设工程(子项一)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高峣立交东南角王家堆片区
建设内容:在本厂一期工程已建的土建基础上,安装6万m3/d增容设备和6万m3/d的除磷设备,并建成西片区厂池站网智能调度决策支持系统,不包含配套截污管网建设。安装的设备主要包含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尾水消毒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辅助系统。
验收报告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WSPwgrig3XPoodpLnAZaw提取码:tyjb
验收意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mQzwinRXDDG0lwHKfAi2g提取码:nlyz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小鹏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3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