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4月14日拟作出《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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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220千伏送出工程

河南省龙安区、殷都区、安阳县

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龙安区分公司

河南莱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珍珠泉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kV配电装置区北数第四出线间隔。

(2)华能升压站-珍珠泉220kV送出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220kV珍珠泉变220kV配电装置北数第四出线间隔,止于220kV华能升压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21.3km,单回路架设,共新立杆塔71基。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线路施工范围现状主要为山地、农田,间隔扩建工程占地现状为站内碎石地坪。主要生态影响为施工过程的开挖活动会破坏原地貌,造成水土流失。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范围、堆土覆盖、妥善处置土石方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2.大气环境:

施工期间大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场地开挖等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能得到有效制。

3.水环境: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可利用站内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施工废水可通过沉砂池、泥浆沉淀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声环境:

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点的推土机、装卸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和施工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在征地范围边界处设置围挡,并将施工时间设置在白天;避免高噪声源强设备同时施工。

5.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线路施工产生的余方就地平铺,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运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建成后,在项目运行期,要求运行维护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的电磁感应现象,保障输变电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保障环境保护设施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减弱因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导线架设高度满足标准要求,经预测声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在工程运行期,要求运行维护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3.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间隔扩建变电站不新增运行和检修人员,原有的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架空线路运营期不产生污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间隔扩建变电站不新增运行和检修人员,原有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输电线路运行期产生的废旧绝缘子,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并在报批前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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