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营口鲅鱼圈康达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审批项目 辽宁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营口鲅鱼圈康达医院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对营口鲅鱼圈康达医院有限公司" dname="f46243e4c9b22cc03ab61ad24f7eb90c">】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扩建项目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5月2**$3日-2****5年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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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窗口邮 编: 1注册后查看7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及时间

1

营口鲅鱼圈康达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营鲅行审〔2****5〕1**$3号 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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