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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 114110824180570399/202412-0000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长葛市环保局

  • 2024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0日环评拟审查公示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4年12月10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
绿色化提升项目等(二个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1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拟对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dname="434bc4c02abc383ba72f41bfed381f7c">】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智能化绿色化提升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长葛市行政大厅环保窗口
    邮  编:4615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绿色化提升项目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乙醛酸:原料氧化反应蒸馏降温离心产品。
2.混旋对羟基苯甘氨酸(混酸):原料反应中和离心产品。
3.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D-酸):原料水解离心干燥产品。
4.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邓氏钾盐(邓氏钾盐):原料成盐反应离心干燥产品。
5.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酯(甲酯):原料酯化反应脱色过滤中和降温离心干燥产品。
1.废气:
项目建成后厂区
RTO焚烧系统废气排放口DA020NMHC、颗粒物、HClSO2NOXNH3H2S和二噁英类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苯酚和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乙醛酸废气排放口DA002HCl排放满足限值要求,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混酸车间废气排放口中苯酚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H3排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D-酸车间废气排放口中NH3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罐区氨水储罐、盐酸储罐排放NH3HCl满限值要求,苯酚储罐、硝酸储罐和甲醇储罐排放苯酚、NOX、甲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2.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ZVI还原梯级氧化+HIC厌氧+A/O+催化氧化处理工艺,项目工艺废水、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长葛市城南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小洪河;清净下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和长葛市城南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指标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满足长葛市城南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指标要求。
3.噪声:噪声源强经采用减震、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3类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包括生产工艺固废、公辅及环保工程固废。生产工艺固废主要为:D-酸生产过程产生的脱色过滤渣、邓氏钾盐生产过程产生的精馏釜底高沸物、甲酯生产过程产生的脱色过滤渣、危废焚烧系统收集的除尘灰和产生的焚烧残渣,均为危险固废。公辅及环保工程固废主要为: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废旧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其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旧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对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危废鉴别标准对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其进行处置,如属于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污泥在鉴别之前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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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智能化沙库巴曲缬沙坦中间体项目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还原反应产品1.废气:
①工艺废气:水吸收+碱吸收+二级水吸收+RTO+25m排气筒(DA020)。
②污水处理站废气:一级碱吸收
+一级水吸收+RTO+25m排气筒(DA020)。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二级水吸收
+RTO+25m排气筒(DA020)。
RTO废气:碱吸收+水吸收+RTO+碱吸收+25m排气筒(DA020)。
项目建成后厂区
RTO焚烧系统废气排放口DA020NMHC、颗粒物、SO2NOXNH3H2S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
2.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依托厂区现有800m3/d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铁碳微电解+催化氧化+混凝沉淀+ABR+A/O+BAF+深度氧化+炭滤处理工艺,项目工艺废水、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长葛市城南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小洪河;清净下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长葛市城南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指标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长葛市城南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指标要求。
3.噪声:噪声源强经采用减震、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其中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对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危废鉴别标准对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其进行处置,如属于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污泥在鉴别之前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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