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关于2****5年3月1日-2****5年3月3**$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5-0**$3-3**$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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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3月1日-2****5年3月3**$3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 yzhfj2****1@1***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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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3月1日-2****5年3月3**$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生环阳复〔2****5〕1号 | 2****5年3月7日 | |
2 | 昆生环阳复〔2****5〕2号 | 2****5年3月2**$3日 | |
3 | 昆生环阳复〔2****5〕3号 | 2****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