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平顶山豫科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口电热锅建设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平顶山
豫科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口电热锅建设项目(一期)已做好“三同时"具备验收条件,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27日-2025年03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史国朝 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