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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青江片区综合管廊及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青江片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0】
建设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诗尧】
联系人 【*小芳】 联系电话 【158****2475】
项目投资(万元) 【9187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8-3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乐山市市中区凤洲路、瑞晗路、凤山街等青江片区综合管廊,长度7.5千米,其中:单舱综合管廊断面尺寸为(2.2x2.4米)长2.5千米、断面尺寸为(2.5x2.7米)长5千米;配套道路开挖、回填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廊土建、管线出舱口、通风口、集水坑、消防、排水、标识和监控设施、以及管廓内电力电缆、通讯电缆抗震支架等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噪声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就地平衡和用于绿地和道路建设,无外运土。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砂石、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废建筑材料和废渣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袋装后由环卫部门统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有环保措施:
采用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加装消声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在场界四周敏感点设置围栏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禁鸣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同时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周期。 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承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诗尧】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诗尧】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511102000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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