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拟批准宁夏鑫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石英砂纯化试验研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宁夏鑫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石英砂纯化试验研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鑫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拟对宁夏鑫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dname="61409e5d2013f25d4e48c33c4f8373c6">】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高纯石英砂纯化试验研发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鑫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石英砂纯化试验研发

建设地点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图南街与济民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宁夏鑫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材料产业发展片区,该项目建设一条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工程组成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1.6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53%。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鑫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40100317765618R

数据来源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运输安装及原辅材料的运输产生的少量扬尘,通过加强运输管理、减少车辆怠速运行加以控制。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水利用厂区已建设的 1 座 5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济技术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银川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宁夏净源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施工期噪声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使用钻机、电锤、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维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厂区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园区就近收集站统一处置。运营期废气为纯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氯化氢废气经纯化炉入口处安装的密闭管道集中收集,进入“碱液箱+碱液喷淋净化塔二级吸收中和处理”处理,。处理后氯化氢废气通过 1 根 25m 高排气筒(DA046)排放。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成的 1 座5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排入银川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宁夏净源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产废水依托宁夏鑫晶银川二厂石英坩埚扩产项目(一期、二期)已建设的 1 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A 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排入银川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宁夏净源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运营期噪声为纯化炉、自动吸料机、真空泵等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备设立单独的隔振基础,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运营期固废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发布时间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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