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银川算力产业园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银川算力产业园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银川算力产业园110kV变电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苏银产业园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内,主要建设 1 座户内 110kV 无人值守变电站,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总投资为 4300.00 万元,环保投资为 91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2.1%。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003177656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机械、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大风天禁止施工、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限速遮盖,驶出施工现场时清洗带泥轮胎,施工材料遮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防尘网苫盖。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北侧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公用卫生间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站区抑尘,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保养、设置围挡临时隔声围护等措施。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集中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运营期变电站采用低噪声设备,从设备声源上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利用建筑物吸声墙、隔声门等降噪措施,减少变电站运营期噪声影响,同时,运营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运行期间变电站无人值班,不产生生活垃圾,变电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及事故状况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在更换前应提前联系有资质的单位,更换后及时拉运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废变压器油主变压器下方设置事故油坑,事故状态下变压器废油排至事故油坑,经排油管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
发布时间 |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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