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加工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5年5月2**$3日-2****5年6月2**$3日(2**$3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总0****1-8注册后查看8;
邮箱:2注册后查看6***6@qq.com;
公示文件链接(百度网盘及二维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JAImYRprJm8ug9EPMNyfw提取码:5fdi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广西黎塘金属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