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荆州市中心城区水厂取水工程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荆水司发〔2****5〕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报送荆州市中心城区水厂取水工程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荆水函〔2****5〕2**$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名称:荆州市中心城区水厂取水工程改造项目
代码:2****3-4注册后查看0-0**$3-0**$3-3注册后查看3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是应对长江枯水位持续下降这一严峻挑战的急切需求,是落实国家“十四五”水资源集约利用、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荆州市水安全保证等各级规划的关键举措,能有效提升城市供水系统抗灾韧性,助力荆州市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对荆州市中心城区郢都、南湖、柳林三大水厂的取水泵站进行改造,供水总规模为4**$3万m3/d(郢都水厂供水规模1**$3万m3/d,南湖水厂供水规模1**$3万m3/d,柳林水厂供水规模2**$3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更换取水浮船(含水泵系统)及摇臂联络管,选址重建岸边墩及交通栈桥,更新改造变配电系统和自控仪表系统,恢复加固岸坡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2.4**$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5.1**$3万元,机电设备和安装工程4****2.2**$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8.5**$3万元,临时工程3***0.5**$3万元,独立费用1****8.4**$3万元,预备费8***2.4**$3万元,环保工程6**$3万元,水保工程8**$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及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工期为1**$3个月,请项目单位合理安排开竣工时间。
2.若项目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不成功,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建设该项目,此批复文件废止。请项目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审核部门审核意见
2****5年3月1**$3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核部门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荆州市中心城区水厂取水工程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二○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