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⑴项目名称:聚芳醚酮中试生产项目
⑵建设性质:新建
⑶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四平市铁西区郭家店镇石槽沟村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96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研发中试车间及其车间辅房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孵化基地甲类车间6、西侧为孵化基地甲类车间3、北侧为孵化基地甲类车间2;本项目仓库及危废暂存间(甲类仓库1)东侧为孵化基地甲类车间3、南侧为孵化基地甲类仓库2、西侧隔路为空地、北侧为孵化基地丙类仓库1。距离项目边界最近敏感点为本项目西北侧370m处的王家店。孵化基地东侧、南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隔祥和大街为空地。
⑷项目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⑵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⑵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⑶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⑷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海深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