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与江赤公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五 | 项目总投资7注册后查看0万元,用地面积8**$3亩,拟购置全自动铝边框生产线、双头焊带涂锡机、中拉机、汇流条一体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3GW新型光伏辅材的生产规模。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汇集后直接排入附近的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①铝边框加工废气经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②光伏焊带涂锡工序产生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先进的设备;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锡渣、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布袋、废碳分子筛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拉丝液、废拉丝铜泥、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毛毡、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5年4月3日至2****5年4月1**$3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9-8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号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