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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瑞鑫事业部1#、2#、4#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瑞鑫事业部1#、2#、4#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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