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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关于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2****5年6月1**$3日,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李朗路2***7号1号楼。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5***0万元,总占地面积3****0㎡,总建筑面积7****0㎡。项目主要从事箱包配件的加工生产,迁扩建后年加工生产箱包配件6***7.5吨,项目一期验收年加工生产箱包配件 5***4.9 吨。

(二)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4年6月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4年1**$3月2**$3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4〕5****7号。

(三)验收范围

项目本次为一期验收,验收设备为钻床1台、铣床2台、磨床2台、火花机1台、砂轮机1台、注塑机1**$3台、破碎机5台、混料机5台、冲床1**$3台、打钉机1**$3台、空压机4台、冷却塔1台、冷水机2台,验收内容包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还有CNC车床5台、钻床2台、火花机1台、注塑机6台、冲床6台、压铸机3台、熔炉3台、干式研磨机3台尚未投产。

二、工程变动情

三、环保执行情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注塑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量,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少量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

项目废包装袋、不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铝金属边角料及碎屑(不含油)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原料桶、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ST2注册后查看3-0**$3)内容,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含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 1 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3/2****7-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的2类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注册后查看2-2****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五、验收结

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同意通过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

(一)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设单位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2****5年6月1**$3日

附件1: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一期)验收意见.pdf3.3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pdf2.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东莞市联兴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监测报告验收检测废水废气噪声.pdf1**$3.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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