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梅溪湖二期(北片区)规划高中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江新区纳秋路与剑兰路交汇处西南角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梅溪湖二期(北片区)规划高中位于湖南省湘江新区纳秋路与剑兰路交汇处西南角,占地面积7注册后查看8m2(1***5.6亩),建筑占地面积1注册后查看3.3***2,拟投资6注册后查看3万元,建设4栋6F教学楼、3栋7F学生宿舍、1栋3F风雨操场及食堂、1栋6F综合楼及图书馆、3栋7F综合楼、门卫室等相关基配套设施,建设5**$3个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排入雷锋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捞刀河。 2)施工扬尘采取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围栏挡尘、降低运输车速、原材料遮盖运输、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处理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由于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扩散较快,对项目周边的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小。 3)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夜间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施工期产生的废钢筋等金属回收外卖,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等可回填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机动车尾气、环保垃圾站臭味。实验室操作台设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由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经2**$3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要求排放。地下车库尾气通过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环保垃圾站通过定期杀灭蚊蝇,喷洒植物除臭剂,可以有效的降低恶臭产生量,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校区污水管网,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第二遍、第三遍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校区污水管网,最终经校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雷锋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确保东、西、南、北场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2类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脂、实验废液、医疗废物等。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转运。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项目实验废物为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废酸碱溶液、废试剂、废容器及实验废液。医务室固体废物主要为药品药渣、废绷带。各类危险废物根据属性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须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实验废物应严格按照《湖南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湘环发〔2****1〕1**$3号)和《长沙市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持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严控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环境污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6、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相关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落实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1-8注册后查看9 通讯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 邮编:4注册后查看0 |